酷派稍早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向小米提出多項專利侵權控訴,並且要求小米立即中止生產、銷售包含紅米Note 4X、小米6、小米Max 2、小米Note 3、小米5X在內機種。
此項訴訟是在今年1月底由酷派旗下子公司宇龍電腦通信科技提出,分別指控小米通訊技術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市通天達通訊電子有限公司,以及小米之家商業有限公司深圳第一分公司涉及侵權,表示小米在內被告對象分別在生產、銷售產品至少侵害本身持有三項專利,其中包含行動通訊終端裝置協同運作方式與介面系統設計,以及終端裝置與應用程式的新工作處理方式,另外包含終端裝置與應用圖像的管理方式等設計發明專利,酷派強調小米在內公司因生產、許諾銷售、銷售侵權產品,造成嚴重經濟影響。
酷派當時要求法院下達被告對象應立即停止生產、銷售涉及侵權商品,並且賠償侵權商品造成損失,同時包含訴訟所需支付律師費用、公證費用等訴訟相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