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地區法官Paul Friedman稍早裁定,美國國防部將DJI列入「中國軍事公司」清單的決定,具備充分依據,因此駁回DJI先前提起訴訟,意味DJI在美國的發展環境將持續受到嚴格限制。
Paul Friedman在判決書中指出,DJI自身承認旗下技術確實能被應用於軍事,同時也確實已經有實際應用情況,即便公司內部政策聲稱禁止軍事用途,但這無法改變其產品「具備重大潛在與實際軍事應用」的事實,因此認為美國國防部的決策並無不當。
DJI在2024年10月提出訴訟,主張自身「既非中國軍方擁有,亦未受軍方控制」,並且強調因被列入清單而遭受持續的財務與聲譽損害。根據美國法規,一旦被認定為「中國軍事公司」,將無法參與美國政府的補助計畫、合約、貸款或其他相關合作,對營運影響甚大。
事實上,DJI與美國政府的關係早已呈現劍拔弩張狀態。早在2020年,美國商務部便將DJI及77家企業列入技術出口禁止「實體清單」,限制美國業者與其往來。
而在隔年,美國財政部將DJI納入「中國軍事公司」名單,理由是其技術涉及中國新疆維吾爾族人監控。去年,美國海關甚至開始在邊境扣留DJI消費級無人機。
除了清單認定,DJI目前還面臨更直接的挑戰,亦即潛在的美國進口禁令。此禁令原定2024年實施,但國會在8950億美元的國防法案中加入一條款,給予DJI一年時間證明其產品不構成國安威脅。
不過,DJI至今仍未能說服美國五大安全機構 (國土安全部、國防部、聯邦調查局、國安局及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而今年3月,DJI對外公開呼籲相關機構立即展開審查,但看來難以扭轉局勢。
對DJI而言,美國市場受阻不僅影響其全球營收,更對品牌形象構成長期挑戰。對美方而言,則顯示出對中國科技企業持續強化的國安審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