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I生成技術飛速發展的當下,如何保障真人演員的權益以及避免觀眾被「虛擬人」混淆視聽,成為了娛樂產業的燙手山芋。身為美國娛樂重鎮之一的紐約州 (New York) 稍早由州長Kathy Hochul簽署兩項具有指標意義的新法案,將規範該州娛樂產業對AI的使用,並且明確定義死者肖像權的使用規範。
廣告若用AI假人必須「誠實標示」
這兩項新法案分別針對「活著的虛擬人」與「死去的真人」做出了規範:
• A8887B法案 (S.8420-A):針對廣告產業,強制規定若廣告內容中使用了由AI生成的「合成演員」 (synthetic performers),製作方必須明確揭露,並且清楚標示。意味未來廣告商不能再用AI生成的完美臉孔來假裝是真實消費者或代言人,並且不告知觀眾。
• S.8391法案:針對「數位復活」的爭議,規定若要將已故個人的姓名、圖像或肖像用於商業目的,必須事先取得其繼承人或遺囑執行人的明確同意。
紐約州長Kathy Hochul強調,這些是符合常識的法律,在確保使用AI生成圖像時的透明度,並且防止未經授權利用逝者肖像牟利。「我們正在制定一個跟上科技步伐的明確標準,保護藝術家與消費者」。
延續美國演員工會罷工成果
這些法規的立意,很大程度上呼應了美國演員工會 (SAG-AFTRA) 在2023年的大型罷工活動所爭取權益。
當時工會與製片廠達成的協議中,核心爭議點就是「數位替身」 (Digital Replicas)的使用。協議規定,製作方必須在獲得演員明確同意,並且在每次使用都需支付協商費用的前提下,才能使用其AI替身。
而此次紐約州提出新法等於是將這些合約上的保障,進一步提升到了法律層面,為該州的表演工作者築起更堅實的防護網。
分析觀點:數位永生需要道德邊界
筆者認為,紐約州的立法動作是必要的防線。隨著Deepfake (深偽)技術門檻降低,我們已經看到太多未經授權「復活」已故明星來販售產品,甚至進行詐騙的案例。這不僅是對死者的不敬,更是對消費者的一種欺騙。
雖然科技界 (尤其是矽谷巨頭)傾向於「先發展、後監管」,擔心過多的地方法規會扼殺創新 (例如本週OpenAI與迪士尼的合作就顯示了商業力量正在自定市場規則)。但若缺乏法律層面的強制力,僅靠商業合約很難完全遏止AI技術的濫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