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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Android藉侵權獲取420億美元營收

針對Android侵害JAVA API授權問題,甲骨文指出Android平台手機目前在全球地區已經有高達30億台啟用量,而Google從中獲取高達420億美元營收,並且取得至少210億美元的淨利,造成甲骨文極大損失且對發展機會受影響,因此向Google提出總計93億美元求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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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甲骨文委任律師Peter Bicks表示,Google在Android侵權使用甲骨文旗下JAVA API內容,藉此在全球啟用數量達30億台的Android平台手機獲取高達420億美元營收,獲取淨利至少達210億美元。不過,Google委任律師Robert Van Nest則說明,Google僅在Android平台採用以開放架構設計的JAVA,並且藉由本身設計程式碼合法存取JAVA API,並未涉及任何抄襲侵權行為。

甲骨文在2009年5月收購昇陽 (Sun)且取得JAVA專利之前,Google便在Android系統內導入JAVA編寫程式碼,而在2010年與Google建立商業授權模式協議破局之後,甲骨文便以Android侵權為由向Google提訴,認為Google侵害其持有專利,並且以此獲取高額利潤,進而影響其市場發展。

但以Google立場而言,認為本身使用的JAVA程式碼為開放架構設計,在法規上並未涉及任何侵權情況,僅在程式碼存取部分JAVA API與甲骨文有所爭執。而就Alphabet執行董事長Eric Schmidt稍早出庭表示,認為Google在取用此類API內容並未涉及侵權,甚至在基於開放架構設計的JAVA程式碼應用加入自有設計內容,因此也未造成抄襲現象。

不過,就甲骨文提出立場而言,認為即便JAVA程式碼採開放架構設計,但在存取JAVA API等內容依然需事先取得同意,因此認定Google在此部份構成侵權。

由於此項訴訟涉及程式碼API授權問題,預期裁決結果將成為日後軟體侵權爭議參考依據,因此不少市場看法認為裁決結果將帶來不少軟體程式碼設計走向,以及API使用協議政策發展。同時,不少看法也認為Google難以在此次訴訟舉證完全合法使用JAVA程式碼,但甲骨文也難以將本身損失歸咎在Android作業系統影響市場競爭。

楊又肇 (Mash Yang)
mashdigi.com網站創辦人兼主筆,同時也是科技新聞業流浪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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