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動態 生活 觀察 軟體

觀點/郭董強調微軟提訴並非鴻海問題,而是與Google的戰爭,對嗎?

微軟在上週以未按時支付權利金為由向鴻海提出訴訟,而鴻海董事長郭台銘稍早在對外說明中表示,此為微軟與Google的戰爭,而非鴻海與微軟之間的問題。

不過,事實上真的是如此嗎?

, 觀點/郭董強調微軟提訴並非鴻海問題,而是與Google的戰爭,對嗎?, mashdigi-科技、新品、趣聞、趨勢

先說明微軟之所以向鴻海提訴的原因,其中源自微軟從2007年針對Linux、OpenOffice,乃至於Android在內開源作業系統涉及微軟旗下作業系統技術專利項目提訴,後續協議從相關應用產品中抽取一定比例金額作為專利使用費,因此包含HTC在內以Android作業系統打造應用產品的廠商,其實從2010年起都開始向微軟支付專利授權費用,包含鴻海也在2013年與微軟簽署專利授權協議與Android權利金。

而微軟在2014年曾與三星打過官司,當時微軟主張三星並未按時繳納專利費用,而以2013年從三星手上繳納給微軟的專利費用,基本金額就已經超過10億美元,而微軟主張三星積欠未繳部分,則是690萬美元左右的利息金額。

三星當時之所以透過各種理由拒絕向微軟支付專利費用,原因在於微軟於2013年9月收購當時的Nokia手機業務部門,而三星在此之前則已經從Nokia手上取得諸多手機相關技術專利,因此透過拒絕支付專利費用,希望微軟調整授權金額,避免重複支付過多的專利授權費用,畢竟依照當時三星成為Android手機市場龍頭的全球出貨量,光是一款手機的授權費用增加幾美元,很可能就是高達幾億美元的成本支出。

若從微軟提出專利內容來看,涵蓋範圍包含通訊錄、文件同步、軟體選單、瀏覽器多分頁功能等項目,因此從Android作業系統設計幾乎很難避開微軟持有專利。雖然微軟與Google已經在2015年達成和解,但當時比較像是針對Google收購Motorola Mobility獲得技術專利部分達成和解共識,而微軟基本上還是針對採用Android作業系統打造市售商品的廠商索取技術專利授權費用。

不同廠商、不同產品與銷售規模情況下,甚至也會影響微軟索取技術專利授權費用額度,例如微軟向HTC收取費用基本上以每支手機需繳納5美元授權金額,而三星則是以每支手機收取10美元金額計算。

郭董說微軟的問題是與Google之間戰爭,對嗎?

回到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強調微軟此次提出訴訟,並非鴻海與微軟之間的問題,而是微軟與Google之間的戰爭,其實並不盡然算對。

實際上,微軟與Google之間的訴訟關係,其實在2015年就已經達成和解,而Google本身並未直接以開源形式使用的Android作業系統獲利,因此微軟僅針對以Android作業系統打造市售產品的廠商索取技術專利授權費用,因此此項訴訟要說是微軟與Google之間的關係,並不算正確。

在鴻海與微軟之間關係部分,雖然郭台銘表示鴻海僅負責代工蘋果手機,以Android作業系統為主的手機產品則是由旗下子公司富智康 (FIH)負責,合作代工品牌包含HMD Global、華為、華碩、聯想、OPPO、錘子手機、魅族、中興通訊、小米,另外也包含中國在地品牌手機產品,本身則具有InFocus,以及後來收購的夏普手機品牌。

同時若以目前代工製造產品必須先取得必要技術專利等授權,另外也以先前Qualcomm與蘋果因技術專利費用衝突,使得Qualcomm向蘋果合作代工廠提出訴訟情況來看,微軟直接將矛頭指向富智康,或是直接瞄準富智康母公司鴻海的作法,其實從程序上其實沒有問題。

但確實也像郭台銘表示,微軟應該要將矛頭直接指向代工品牌,而非提供代工製造服務的富智康,或是鴻海,而微軟這樣的作法,實際上可以同時影響代工品牌與提供代工製造服務的供應商,就像Qualcomm直接向蘋果合作代工廠開刀,藉此間接要求蘋果的情況。

至於問題是否在於富智康如微軟所說未支付技術專利授權費用,或是代工品牌要求富智康停止支付授權費用,甚至是代工品牌本身未向微軟支付相關費用,以及與代工品牌合作簽約中如何說明支付給微軟的技術專利授權費用方式,目前並沒有具體對外公布。

但以富智康行政總裁池育陽說明,一般情況下與客戶簽約時,智慧財產權相關項目授權費用部分會明訂由代工品牌支付,同時也說明品牌強調供應商 (即負責代工的富智康)不得代為協商或者支付授權費用,似乎顯示為合作代工品牌未向微軟支付技術專利授權費用。

楊又肇 (Mash Yang)
mashdigi.com網站創辦人兼主筆,同時也是科技新聞業流浪漢。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