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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將立法限制大型科技業者透過併購形成「大者恆大」情況
將限制收購金額超過50億美元,同時將使收購者或被收購者市場佔比增加的情況

針對大型科技業者持續透過併購方式形成「大者恆大」情況,進而影響市場公平競爭與壟斷問題,美國參議員Elizabeth Warren與眾議員Mondaire Jones提出名為「禁止壟斷併購法案」 (The Prohibiting Anticompetitive Mergers Act,PAMA)的法案,要求限制收購金額超過50億美元,並且將使出資收購業者帶來超過四分之一市場佔比,或是讓被收購對象提供超過三分之一市場佔比的收購案。

市場壟斷, 美國將立法限制大型科技業者透過併購形成「大者恆大」情況<br><span style='color:#848482;font-size:16px;'>將限制收購金額超過50億美元,同時將使收購者或被收購者市場佔比增加的情況</span>, mashdigi-科技、新品、趣聞、趨勢

除此之外,此項法案將授權反壟斷監管機構禁止過去10年曾違反反壟斷法的業者進行併購,甚至也將允許反壟斷監管機構重新檢視過去已經批准的收購案,例如檢視Meta在仍以Facebook名稱營運時,曾經先後
收購Instagram與WhatsApp的情況,若認定此收購行為違反壟斷原則,將有權要求Meta將Instagram或WhatsApp拆分,並且恢復其獨立運作。

而提出此項法案,主要是希望阻止大型科技業者透過對外併購,藉此讓自身發展優勢提升,形成「大者恆大」的情況,使得更多中小型業者難以有更好發展機會與生存空間,同時也期望以此阻止大型科技業者壟斷市場。

例如近期微軟以687億美元價格收購動視暴雪,而NVIDIA日前也原本有意以超過600億美元市值金額收購Arm,其實都讓不少看法認為可能影響日後市場公平競爭。

不過,目前此項法案僅處於提出階段,尚未成為正式公告法令,但未來或許將有可能影響大型科技業者透過併購方式擴展市場發展優勢。

楊又肇 (Mash Yang)
mashdigi.com網站創辦人兼主筆,同時也是科技新聞業流浪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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